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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与公安部共同委托,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负责。
考试实施办法是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委托机构和负责机构,以及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机构消防工程。
如果你在天津,想要报考一级或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可以前往天津各城区的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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