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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官网:消防工程的意义十篇

点击量:935    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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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当前社会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自动化技术也得到快速发展,并且在很多领域内均得到广泛应用,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在消防工程中的应用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消防过程中,通过对自动化技术进行合理应用,可使消防工程自动化水平得以提升,使其作用能够得以更好发挥,可为消防工作更好开展提供良好基础。作为消防工作人员,应当在对自动化技术加强认识的基础上,在消防工程中对其进行合理应用,以使消防工程得以更好发展。

  首先,当前消防工程工作效率较低。在当前消防工程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十分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消防工程效率比较低。就当前消防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而言,很多现代化设备并未能够得到较好应用,有些设备已经比较老旧,很难发挥出比较理想的作用,有些设备甚至在有火灾发生时无法使用,从而对火灾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最终导致严重损失出现。另外,在当前消防工程中,由于先进技术及设备未能够得到广泛应用,因而消防工作的开展缺乏较强及时性,往往都是在火灾蔓延之后才能够将火灾发现,然后再实施救援,这必然会对火灾救援工作造成阻碍,进而将会导致严重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其次,消防工程自动化水平比较低。随着当前社会不断发展,在社会消防工作过程中,对于消防工程也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需要其具备较高自动化水平,在此基础上才能够使消防工程作用得以更好发挥。然而,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消防工程自动化水平仍旧比较低,很多设备及工作均需要耗费较多人力及物力,自动化消防控制虽然有所应用,然而由于各个方面因素影响,其应用水平仍旧去比较差,从而影响消防工程功能及作用的较好发挥,所以提升消防工程的自动化水平已经成为必要任务[1-2]。

  在当前消防工程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自动化技术就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该系统组成主要包括火灾触发装置、警报装置及其它相关辅助功能装置。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言,其具体工作原理为在火灾发生的初始阶段,通过对烟雾、火苗及热度等具有量进行利用,在检测到这些因素后可将其合成为信号,并且可向火灾报警系统中发送,同时可利用GPS对火灾发生位置进行定位。另外,火灾现场情况也即可触动减灾灭火设备工作,在消防工作人员未达到火灾现场之前,可在火灾初期阶段选择相关措施实行灭火,以避免火灾出现大面积蔓延情况,可有效防止出现严重损失。在消防工程中自动化技术应用方面,通过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应用,可使消防工程智能化水平及网络化水平得以提升,可使消防工作效率得以提高,在减轻火灾损失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及意义。另外,对于自动报警装置应用而言,其能够保证更加及时发现火灾,可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在降低经济损失方面发挥着十分明显的优势。

半岛官网:消防工程的意义十篇

  就当前消防工程中自动化技术应用而言,自动消防控制系统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自动消防控制系统而言,其主要就是在火灾发生时对消防系统进行控制,从而使其发挥一定灭火作用,同时也能够为灭火提供一定便利。对于自动消防控制系统而言,其组成主要包括防烟装置及排烟装置,空调通风系统相关控制设备,室内消防栓相关控制设备,并且需要控制电梯回降、防火卷及常开防火门等相关防火设备,此外,对于火灾应急照明、火灾警报及消防通信与火灾应急广播等相关消防辅助设备也应具备一定控制能力。对于自动消防控制系统而言,其能够使火灾处理难度降低,可在实际灭火工作中提供比较便利的条件,可帮助消防工作人员更好开展火灾救援。在当前消防工程建设过程中,自动消防控制系统已经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对消防工程发展具有很好促进作用。

  对于消防工程中自动化技术应用而言,自动灭火系统的应用属于最核心内容。通常而言,在自动灭火系统中,其组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即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以及消防栓灭火系统与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等相关内容。对于这些自动灭火系统而言,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均能够通过对火灾警报系统所发出火灾信号进行接收、分析及处理,从而选择相关措施进行灭火,使自动灭火功能能够得以较好实现。然而,当前消防工程中自动化技术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未成熟,因而仍需进一步研究,并且通过有效途径及措施进一步加强应用,从而使自动化技术作用能够得以更好发挥[2-3]。

  随着当前消防工程及自动化技术不断发展,在消防工程中自动化技术的应用必然会越来越广泛,同时这也是必然发展趋势。在自动化技术实际应用过程中,为保证其能够得到更加理想的效果,应当对以下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应进一步加强自动化设备建设,就消防工程中自动化技术的应用而言,自动化设备属于基础,在保证具备相关自动化设备的基础上,才能使自动化技术得以更好实现,因而加强自动化设备建设也就十分必要,消防部门应当意识到自动化技术的明显优势,在自动化设备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积极购进相关自动化设备,从而使自动化设备更加完善,为自动化技术的更好应用奠定基础。其二,提升消防人员自动化技术水平及能力,在消防工程运行过程中,消防工作人员属于主要负责人,因而为能够使自动化技术在消防工程中得以更好应用,必须要保证相关工作人员具备较高自动化技术水平。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需对有关工作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使其能够更好了解及掌握相关自动化技术,在此基础上才能够使其更好将消防自动化技术应用于消防工程中,进而保证消防工程在消防工作开展中发挥更理想作用[4]。

  在当前消防工程中,自动化技术有着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对其进行合理应用也就十分必要,可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工程运行效率及水平。所以,作为消防工作人员,应当对自动化技术加强认识,并且应当对该技术进行合理应用,应当准确把握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从而保证消防工程更好发挥其作用,为消防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理想的基础,提供较好支持。

  [2]刘彦嘉.探究自动化技术在消防工程中的应用[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7,06:53-54.

  [3]赵艳坤.自动化技术在消防工程中的应用[J].科技经济导刊,2016,05:66.

  随着我国工业化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对于各种能源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尤其是一些新型的煤化工企业开始迅猛的发展,并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内容。但是,在煤化工企业内部的生产、储藏以及运输等过程中都会存在许多非常危险的安全隐患,这也直接影响人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以及企业的财产安全,因此,对煤化工企业内部的具体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消防管理,如今的消防管理存在众多的难点,本文主要研究探讨的是煤化工企业内部消防管理存在的主要难点以及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改善措施。

  一般情况下,大部分煤化工企业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绝大部分都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因此,加强工作人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具体的安全意识具有重要的作用。想要有效的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具有的意识,首先需要从工作人员自身抓起,这对于企业内部具体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今大部分煤化工企业内部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一线的工作人员都缺乏这种安全意识,并且对消防管理具体的内容缺乏准确的认识。在组织企业内部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过程中,内容比较陈旧,缺乏对具体工艺流程以及引进的一些新设备新技术的具体培训工作,这就导致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缺乏对各种新设备以及新技术的全面认识,直接影响了消防安全管理具有的实效性。对于煤化工企业来说,工作人员具有的消防安全意识将会直接影响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效果。

  对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最佳灭火时期是火灾刚刚发生的最初阶段,而在第一时间扑灭火灾最适合的人就是距离火灾最近及时发现火灾的工作人员。在煤化工企业中都会组织一定的数量并且分布在各个地方的众多义务消防工作人员。但是,在实际的组织中,义务消防人员只存在于数量上,却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其中主要的表现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缺乏专业的消防知识重点培训,企业内部组织的各种义务消防人员并没有充分的了解具体的火灾原理以及在面对发生重大火灾的情况下基本的灭火常识。

  第二,义务消防的工作人员缺乏一些灭火的主要技能,甚至还存在部门员工都不会正确的使用灭火器等工具。

  第三,对于义务消防工作人员使用的各种灭火工具缺乏日常的维护动作,灭火的工具长时间都没有使用。在煤化企业实际的消防安全工作中,义务消防人员并不具备相应的灭火能力,如果真的发生重大的火灾,企业的这一团队很难发挥关键的作用。

  对企业内部专职的消防队缺乏稳定发展有利的政治保障,即使国家机构出台了关于建立消防队伍具体的要求等,但是内容的设置比较笼统,不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在消防队伍具体的规模以及人员具体的情况和经费等问题都没有准确的规定,企业内部专职的消防队伍只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建立和执行。主要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一次性就业,这一情况导致整个消防队伍逐渐走向老龄化,并且,部分煤化工企业内部的消防队员没有解决编制等问题,不好招聘相应的工作人员。只是通过各个基层单位挑选适合的消防队员。随着煤化工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的消防人员逐渐趋于老龄化,最终无法适应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二,队伍自身的稳定性较差,现代的煤化工企业内部的消防人员达到一定年龄会选择二次就业,但是,消防人员并没有较多的适应生产工作的具体技能,这就导致这些员工会出现二次就业比较困难的情况。同时,由于专职消防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参与到企业的具体生产中,没有为整个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效益,因此,薪金待遇比价差,这些因素都会导致队伍自身的稳定性较差。

  想要有效的加强企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对于消防安全工作具有的重视,首先需要从企业内部的领导做起,促进企业内部的团结,并定期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重点培训,并通过煤化企业与社会共同努力。对于煤化工企业来说,属于一项比较特殊的企业,需要企业能够不断提升内部工作人员具体的安全意识,无论是从事什么岗位的员工,在投入工作前都需要进行专业的安全知识培训。此外,还可以在企业的内部组织各种关于消防安全知识的具体活动,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都参与其中,例如,知识竞猜等,对于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做的比较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有效的激发所有员工都能参与到具体的消防管理工作中。

  想要加强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知识的相关的培训工作,想要调动全体员工共同参与,促进每一位具体的工作人员都能成为比较优秀的消防人员,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三,组织员工参与自救技能的相关培训活动,需要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掌握基本的自救方式,并在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做好正确的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需要明确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标准,并转变以往人多效率高的传统思想,建立消防人员专业的精干队伍,同时有效的提升专职消防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工作。结合具体的政策以及标准,建立专职的消防队伍。结合企业内部具体的情况,根据具体的消防车辆改变人员的配备,逐渐实现队伍的精简,同时提升企业内部消防人员具体的工资待遇,改变一次就业影响消防队伍具体稳定性的现状。随时调整专职消防队伍具体的建设工作。有效推动企业的年轻化建设,招聘一些年轻的消防人员,并对专职的消防人员组织定期的专业培训活动。并不断挑选一些能力比较强的工人人员,增强整个专职消防团队的整体专业素质。定期组织相应的消防演练活动,在演练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人员具有的专业能力以及准确的判断能力,同时考查消防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以及团队的默契配合。通过日常的理论学习再加上定期组织的模拟演练,有效的提升消防安全团队综合素质以及能力,在真正发生火情时做好最佳的处理,并及时发现一些存在的安全隐患,减少重大火灾的发生,保证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企业的财产安全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的顺利召开,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等许多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政府职能发生了显著变化。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又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消防工作,也要随着转变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必将由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包办式监督模式转变为监督、指导、服务型模式,通过监督实现对全社会消防安全的宏观控制。作为与经济建设发展密切相关的公安消防部门,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改革创新,实现消防工作跨跃式发展,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要努力实现“五个突破”。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消防社会化已成为消防安全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火灾是世界上多种灾害中发生频繁、影响面广的主要灾害之一,防火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国计民生,每个社会成员都面临着火灾预防及安全的问题。因此,消防工作的社会化是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的必由之路,建立群防群治的社会基础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基础性工作。新形势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消防社会化这个客体的系统性,制定对策,从而使消防社会化得以科学的考察,全面认识和正确处理,推动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系统的认识消防社会化。消防工作服务服从于国家经济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消防社会化把消防安全保障系统与社会大系统联系起来,坚持消防安全与社会发展统筹;把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统一起来,坚持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统筹;把消防安全与城乡建设同步起来,坚持消防安全与城乡建设发展统筹。

  (二)强化政府对消防社会化的领导。政府作为消防工作的领导者,既是管理目标的决策者,又是管理过程的协调者,在消防工作中起着灵魂、核心和中枢作用。在营造新时期社会化大消防的过程中,增强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是首要条件。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必须依法行政,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构建消防社会化管理机制。消防社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建立起“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公安监督、法人负责、全民参与”的消防管理机制,才能适应消防社会化的需求,才能保证和促进消防社会化健康、协调发展。这种机制把政府、行业(系统)、消防监督部门、法人和民众五方面共处一体,形成完整的管理系统。

  (四)建立健全消防社会化责任制体系。消防安全责任制作为一种责任制度,由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是对推动消防社会化的重要法律保障。但由于这种责任制度涉及事多、面广,实施困难很大。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建立起横向纵向涵盖面广泛、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责任制体系,才能起到应有作用。

  (五)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体系。社会进步和发展,人是决定因素。消防教育培训是基础。没有广大群众的消防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消防社会化。因此,建立面向社会的多层次、多形式、多专业教育培训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工作的基础在于预防,预防的根本在于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素质。一方面要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起预防火灾的思想意识;另一方面还要提高全民的火灾防范和扑救技能,让公民懂得如何去防止火灾的发生和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只有从这两方面着手,才能做到防消结合。

  据有关研究报告分析,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向3000美元的过渡时期,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时期,各类事故呈大幅度上升之势。今后五年至十五年,正是我国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阶段。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量增多,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发展迅速,文化娱乐、商贸场所日益发达,在此情况下,极易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紧紧依靠地方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这是做好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关键。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彻底整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公安消防机构要紧紧依靠政府的坚强领导,当好政府的参谋,针对隐患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和部署,科学、规范地制定相关方案,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期完成火灾隐患的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将整改工作列为政府行为,由政府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逐级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消防机构要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增强专业技术水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消防宣传培训普及教育工作。公安消防机构在整改火灾隐患的过程中,应该注重舆论监督力量,对存在有重大火灾隐患既不积极整改,也不采取任何措施消极对抗的单位,除了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和经济处罚外,地方政府应责成新闻单位,将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公开曝光,开展跟踪报道,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起到警示和督促作用。同时,要注重开展面向广大职工群众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大力普及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及灭火逃生常识,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公众的自防自救能力。三、消防监管机制实现新突破

  各级消防部门要牢固确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主动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需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不断改善和优化服务,建立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的消防质量多元化责任制,明确其对建筑工程消防质量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终身负责的法定义务;加大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确保各类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

  (一)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更新观念,做到与时俱进,改变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依靠行政命令,靠包办式消防监督检查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的思路和方法,建立依法办事,高效率、快节奏、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方法和机制。

  (二)严格依法监督,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来实施消防监督。公安消防机构一方面要通过抽样性监督检查,了解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掌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另一方面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社会举报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以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要统一执法标准,落实监督执法责任,实施严格的执法质量考核评比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确保执法行为依据准确、程序严谨、法律文书规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和改进建筑防火设计的审核工作。多年的实践表明,加强建筑审核监督管理工作是消防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形成的根本之所在。对于一些重点、特殊工程,公安消防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本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原则,主动提前介入,参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做好监督、服务工作。

  (四)强化指导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预防火灾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每个社会成员都有义务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公安消防机构作为消防监督的职能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公安消防机构有着大批专业人才,要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加强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还要组织人员攻关帮助解决社会在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难题,树立人民消防为人民的良好形象。监督检查不能留于形式,要做到每一次监督检查就是一次宣传和指导,主动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目前现役制公安消防警力不足、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发展困难已成为影响消防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 近年来,乡镇农村地区的火灾,呈现出多发高发的态势。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网络,有效遏制火灾多发的态势,确保社会稳定,不仅仅是消防部门的事情,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背景下,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社会消防队伍,增强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现有体制下消防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为政府当好参谋,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积极主动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宣传建设社会消防队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争取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把社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政府行为。发展这支队伍,要提请政府出台建设社会消防组织的正式文件,下发各地执行,并列入当年政府责任制考核范围,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二)不拘一格,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队伍和组织。建设社会消防队伍和组织,要结合当地区域经济状况实际,组织形式可以不拘一格,人员组成可实行专职队员、一员多用、义专结合、城乡结合等做法。各地应以县市区域范围为基准,进行科学的规划,不拘形式,政府组建也好,企业组建也好,政企联建也罢,只要有利于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各类组织都应当予以认可、肯定。

  (三)是上下联动,建立灭火、救援防控体系。要推进农村消防工作,使农村消防安全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必须发动最基层组织和广大百姓的作用,在村委会建立义务或志愿消防组织,多种形式社会消防组织建设中,要对过去已有的消防组织、器材装备进行整合,通过上下联动,真正建立起以公安消防队伍为龙头,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骨干,村义务消防组织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四)加强建设,严格管理,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整体战斗力。管理要制度化。按照公安消防部队的条令、条例,健全考核标准和相应的奖征措施,确保队伍的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培训要经常化。公安消防部门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专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工作,下发阶段性的执勤训练计划,组织开展常规的技能、体能和战术训练。组织队员在辖区内熟悉地形,了解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奖惩要规范化。在加大经济、物质奖罚力度同时,实行必要的精神激励。

  消防经费的多少和地方经济有着直接联系,消防部队肩负的保卫职责和任务日趋繁重,后勤保障在整个消防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在新形式下,消防部队要不断探索后勤管理的新路子,锐意改革、大胆尝试,提高消防经费收入,不断增强后勤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力推动政府建立稳健的预算经费增长机制。根据我国现行体制,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消防工程,应该坚持走以“各级政府为主,多元化为辅”的发展之路。当前,应着重争取政府解决好两方面经费保障问题:1、实现年度消防经费与地方经济的同步增长。各级消防部门要依靠政府,建立消防建设经

  当火灾发生后,也就是一切预防措施都失效了,当务之急是快速调动资源抢险救灾。然而如何定位火灾发生地点统一调动救灾车辆、如何分配消防员安抚受灾群众是消防信息化要解决的问题,也是计算机技术作用的体现。例如,某地发生火灾后,消防部门首先会接到119报警电话,然后根据报警人所述,采用GPS卫星定位系统找到事发地点,并拟定灭火方案和救援行动方案。紧接着指挥中心安排消防车和消防人员赶到火灾处。同时,指挥中心还可以实时查看消防车的行驶情况和交通情况。并实时接收火场指挥部报告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使整个火灾现场都处于消防信息系统的控制之下。最后,消防部门信息化的指挥系统还会对本次救灾活动做出人员出勤和车辆使用统计,并且将本次救灾的效果呈现出来。

  消防部门除了进行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之外,还要时时向社会公众传播消防知识,开展消防演习活动,以增强人民的防火意识和提高自救技能。计算机平台所扮演的角色就是百姓和消防部门之间的桥梁。通过搭建网站,将消防新闻、消防知识传播出去,向公众提供社会化服务。这是保证政府公正、廉洁的重要方法。而另一方面,网站还可以提供受理窗口,24h的服务热线,帮助解答公众疑问并接受公众的意见或建议。尤其是对远距离的地区,开展讲座可能不太方便,因此可以用视频讲座的方式来实现知识宣传。计算机技术在消防信息化中的必要性还表现在对消防部门内部的调整上,消防人员的工作素质体现在办公质量、工作效率、知识积累上,这些都会在计算机的帮助下变得更规范、更精确、更便捷,更加满足程序化管理的客观要求。

  目前我国有94万个行政村落,农村人口达9亿之多,占全国人口总数近70%,但农村消防工作却长期面临缺乏整体规划、基础设施差、部分群众消防意识淡漠等诸多问题,已经成为构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大缺口”。本文仅就当前农村消防安全面临的问题和如何构建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打造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猛,农村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也伴随着各种火灾隐患的大量滋生,农村防控火灾的基础仍然薄弱。构筑“防火墙”工程,是部党委继打造消防铁军之后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对内打造消防铁军,主要目的是提高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对外构筑“防火墙”工程,主要目的是提高全社会预防火灾能力。这两项战略部署,是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的两个“轮子”、两个“抓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构成了新时期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

  (二)打造农村防火墙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举措。全国64%的亡人火灾发生在农村和居民家庭,一次致多人死亡的“三合一”场所火灾也大多集中在乡镇。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是减少火灾和亡人总量的客观要求,对于发展农村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是农村消防安全意识淡漠,消防知识匮乏。农村部分群众接受消防宣传教育机会很少,甚至没有,消防安全意识较差,缺乏自救能力。很多村民对用电、用油、燃烧物性质及燃烧规律知之甚少,在火灾发生后,许多农民不会报警,甚至不知道报警电话,或者是先打乡镇电话,由乡镇领导向消防队报警,更有甚者担心灭火要收费而有灾不报,导致火势蔓延,酿成大祸。有的在火灾发生之后,先自己扑救,等到火灾无法控制时才想到报警,为时已晚。有的不了解火灾性质和特点,盲目处理初起火灾,这样不但救不了火,反而出现更大的危险。

  二是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多。部分农村地区生活条件设施较差,屋前屋后堆满了柴草,房子周围堆积大量可燃物,一旦被引燃,将殃及四周,且农村地区建筑缺乏整体规划,具有建筑密度大、间距不合理、布局混乱、违规建筑多等特点,这些不利因素都加大了火灾预防的难度。

  三是农村消防规划滞后,缺乏监管和引导。一直以来,农村消防工作缺乏合理规划,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火栓等一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没有纳入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当中,成为了遏制农村火灾频发的“软肋”。由于乡村道路狭小,没有消防车道,部分村庄路口还存在限高等设施,导致大型消防车无法进入,使救援行动难以开展。另外,绝大多数农村房屋建筑不具备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导致建筑设施达不到国家规范,同时还面临着电气线路老化、私接电线等诸多乱象,一旦出现火灾,往往导致“路难找、车难进、望火兴叹”的局面出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管理体系。一是建立政府、消防、农民“三位一体”的农村消防安全体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推动政府及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是构筑“防火墙”工程的核心,要建立政府、消防、农民“三位一体”的农村消防安全保障系统,落实乡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农村火灾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机构,将责任落实具体。要明确各级乡镇政府工作职责,健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重点解决乡镇、农村消防机构空白、责任不清等问题,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避免出现“谁都过问、谁都不管”的尴尬状况。切实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农村防火工作,努力开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重点指导、村级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消防综合功能。农村消防事业发展任重道远,要以建设新农村为契机,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体系,把村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从规划源头上解决农村房屋建设无统一规划、无消防通道、无消防水源、无防火措施等先天隐患。针对农村消防水源溃乏,消防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可以充分利用天然水塘、河流等作为消防水源,有条件的可以建设消防水池;对于经济较好的村镇可以配备农村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等消防设施器材,提高其灭火自救能力。

  (三)创新教育宣传形式,提高农村防火自救能力。一是大力开展针对性强、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村防火自救能力。针对农村特点,依托农村广播、出板报、墙报、广播站、电视、宣传栏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村民介绍火灾发生的原因、防火的基本常识、初期火灾的扑救、火灾中的自救与逃生等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在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防火警示教育宣传的同时,不断拓宽农村消防宣传活动的工作思路。消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深入农村一线,将消防宣传的旗帜插满农村各个角落。通过广泛散发消防传单、宣传消防常识、播放消防电影,确保农村消防文化生活的多姿多彩,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三是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每个村、每户家庭都要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接受消防部门的培训,使他们了解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组织方式,成为“四个能力”建设的“带头人”和“责任人”,通过以“个人带动一家、以一家带一村”的方式,确保家家户户都有人能够组织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知识。

  不少农村地区位置偏僻,且道路复杂,交通不便,灭火救援工作往往容易出现“有人报警、无人识路的”、宣传工作“有心无力”、监管工作“鞭长莫及”等现象,而公安派出所具有点多、面广、对农村情况熟的特点,往往成为了开展消防工作的优势。

  为,消防工作社会化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在全社会建立起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单位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消防社会化运行机制。新时期消防工作应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社会化:进一步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强化消防安全的基础性地位;加强宣传普及基本的消防知识;发展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建立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和科学评价体系;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等许多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成份和经营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元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特别是政府职能发生了显著变化。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又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消防工作,也要随着转变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消防工作社会化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在全社会建立起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单位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消防社会化运行机制。公安消防机构也必将由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包办式监督模式转变为监督、指导、服务型模式,通过监督实现对全社会消防安全的宏观控制。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驾护航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制手段,规范和加强社会各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的消防安全法律体系,不仅是各级政府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的基础,也是社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施行后,与之相配套的消防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消防工作基本上有法可依。但这些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及公安消防机构行为规定较多,而对消防安全主体的单位能依据其进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特别是缺少各行业指导性标准。

  笔者认为,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特别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如下内容进行修改:修改经执法实践证明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相关条文;增加经执法实践证明急需的法律依据,尤其是补充我国人世后消防工作必需的法律依据,确定我国新时期消防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模式,规范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基本运行机制和责任体系,为我国消防工作社会化奠定法律基础。还要加紧制定一些涉外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接轨急需的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同时要针对近几年来公共聚集场所火灾多发,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实际,制定符合教育、卫生、文化、旅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和加强这些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火灾是世界上多种灾害中发生频繁、影响面广的主要灾害之一,防火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国计民生,每个社会成员都面临着火灾预防及安全的问题。因此,消防工作的社会化是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的必由之路,建立群防群治的社会基础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基础性工作。

  政府作为消防工作的领导者,既是管理目标的决策者,又是管理过程的协调者,在消防工作中起着灵魂、核心和中枢作用。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责任意识直接决定着消防事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在营造新时期社会化大消防的过程中,增强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是首要条件。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必须依法行政,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这是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工作经验的总结,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消防工作指导方针,只有坚持这一方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要加强与涉及城市规划、建筑等方面的立法协调,将消防安全审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前置审批内容,强化消防基础性地位。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避免遗留火灾隐患。要将消防专业规划要纳入总体规划加以实施,做好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气、电、水、通讯等地下管网的规划。消防安全设施作为安全生命线工程要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消防监督管理机制的转变,使得原来由公安消防机构承担的大部分监督检查工作都落到生产经营单位身上。现在要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己去发现火灾隐患,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这就对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业务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但要有善于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还要有善于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而且还要做宣传、教育、培训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目前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素质不高,缺少懂业务、会管理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才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教育、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大力协作,把消防安全管理人才的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

  (1)拓展消防人才成长渠道。充分利用消防专业院校开展消防学历教育,在各高等院校都在扩大招生的环境条件下,各消防专业院校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扩大防火管理专业招生,还可利用成人教育、夜校等方式开展消防专业学历教育,为社会培养消防管理人才。

  (2)在普通院校设立消防专业或开设消防专业课程,充分利用地方院校的优势培养“消防生”。

  3.4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技能

  消防工作的基础在于预防,预防的根本在于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素质。一方面要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起预防火灾的思想意识;另一方面还要提高全民的火灾防范和扑救技能,让公民懂得如何去防止火灾的发生和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只有从这两方面着手,才能做到防消结合。消防科学是一门涉及多学科、多门类的边缘性科学,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积极参加各类宣传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继续做好消防站向社会开放的巩固和深化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消防博物馆、防火防灾教育馆等,增加群众参与性强、能增强群众防火灭火技能的项目。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在学生、妇女及社会各个阶层开展生动活泼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各地要充分依靠基层政权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社区防火检查、防火宣传、志愿消防服务等工作,实行群防群治,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序竞争的法制经济,发展中介组织既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力支撑。随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和行政权与事权相分离的进展,发展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已成为大势所趋,要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发展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认可一批能为社会提供消防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保安等服务的中介组织,办理具体事务性工作。这些消防安全中介组织为社会提供有偿消防安全服务,做到公开、高效、经济、可靠,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以制定和执行一整套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就得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办事。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公安消防机构对社会的消防监督管理也必将由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包办式监督模式向监督、指导、服务型转变,通过监督实现对全社会消防安全的宏观控制。

  实现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更新观念,做到与时俱进,改变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依靠行政命令,靠包办式消防监督检查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的思路和方法,改革过多依靠行政审批、处罚的工作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建立依法办事,高效率、快节奏、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方法和机制。公安消防机构要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加强指导和监督,将精力集中在消防立法、规范标准制定上,为社会制定可操作性强、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业标准,以满足各类单位自我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

  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来实施消防监督。公安消防机构一方面要通过抽样性监督检查,了解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掌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另一方面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社会举报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以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要统一执法标准,落实监督执法责任,实施严格的执法质量考核评比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确保执法行为依据准确、程序严谨、法律文书规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多年的实践表明,加强建筑审核监督管理工作是消防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形成的根本之所在。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严格把好工程项目选址、消防审核、工地施工检查及验收关,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的形成。对于一些重点、特殊工程,要增强服务意识,本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原则,主动提前介入,参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做好监督、服务工作。还要努力探索建立适应建筑功能、防火设计日益复杂化形势要求的监督管理新机制,使公安消防机构从事务的直接参与者变为名副其实的审核者,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预防火灾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每个社会成员都有义务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公安消防机构作为消防监督的职能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公安消防机构有着大批专业人才,要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加强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还要组织人员攻关帮助解决社会在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难题,树立人民消防为人民的良好形象。监督检查不能留于形式,要做到每一次监督检查就是一次宣传和指导,主动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对单位消防安全的状况进行评价是现代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有助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宏观指导和监督。通过评价,掌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地方,适当调整消防方面的政策和立法,促使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向健康方向发展。这有利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又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消防安全评价的核心是确定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体系是开展消防安全评价的基础,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有着方向性、实质性的影响,评价体系要求不但要有科学性、可行性,还要具有易操作性和可比性,要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体系,并由相应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来实施。

  新时期消防工作要从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加强宣传人手,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消防安全中介组织,建立科学的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做好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工作,在全社会建立起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单位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消防社会化运行机制,实现消防工作全民化。

  面对消防工作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只要牢牢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努力探索消防工作发展新思路,笔者坚信,在不远的将来,在我国会形成一个高效能、少事故、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版权所有

  矿区防火管理措施的讨论与制定是油田矿区消防安全的基础保障。随着社会发展需求的增加,所需资源的数量越来越大,油田矿区的施工规模和施工效率也随之不断进步。但规模扩大的同时,也放大了油田矿区的消防安全的隐患,油田矿区重大安全事故也频有发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重视。

  当前国内的油田矿区消防安全与防火措施管理相对落后,方案与机制不成熟,在施工人员素质,消防器材,矿区监督与管理上都有明显问题。

  在当前国内的一些油田矿区中,相关的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主要体现在:消防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内技术标准,相对落后;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没有接受过相关措施训练等等,这些问题主要出现在中小型油田矿区等实施矿区消防管理措施有难度的矿区。

  当前多数油田矿区的消防管理措施相对落后,设备设施和安全意识不符合安全标准,对新产生的消防安全隐患没有正确应对方案。在油田矿区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中,主要针对的是普通防火灭火的宣传,没有对油田消防管理特殊性进行针对。对油田矿区安全措施的实施没有强制性,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应对能力没有系统考核,无法做到标准化员工消防素质。

  除了上述问题,油田矿区消防安全还缺乏监督管理机制,应当将油田矿区消防安全监督机制放在油田矿区消防管理的基础位置,矿区内的消防管理负责人不明确,对后续的事故责任追究以及矿区施工的继续开展带来了很不利的影响。

  矿区内消防安全措施在油田生产安全、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是油田矿区安全性的支持和保障。但目前国内油田矿区的相关管理机制还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完善并对管理措施进行创新是油田矿区消防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油田施工过程中,经常为接触易燃物品,施工现场也存在比易燃物品更危险的易燃气体,相关应对措施就应该更加科学有效。近几年国内出现的几起矿区消防事故中,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后是一个很严重的影响因素,国内目前的相关安全方案没有跟上时代脚步,对一些新产生的矿区消防隐患没有应对方法,这些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显然已经不适用与目前的矿区安全管理与应对,因此油田矿区消防安全措施的创新有必要提上章程,响应政府部门对油田矿区消防安全的重视,响应消防部门号召,进行消防安全措施的主动创新与实践。

  在油田矿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中,相关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强度和实践能力是构成的基础,和提高效率的方法。在普遍应用的消防安全培训课程因为缺乏强制性的原因,使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成为一种,无法传播油田矿区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达不到预期的培训效果。因此考核机制的引入,能很大程度上加强施工人员对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视程度,在培训结束后或是培训过程中,进行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内容应该涵盖多个方面,比如基础的书面知识。但消防安全的培训,最注重的不是熟记书面安全知识,是为了培养施工人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施工人员的日常工程中,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但是实际行动却没有符合相应的标准,这样的效果是不好的。对安全意识的培养,不应该是书面上的文字,而应该化为实际操作的习惯,在施工过程中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操作习惯,是最有效的防止油田矿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方法。

  在矿区消防安全管理中,没有责任制度一直是比较明显的问题,消防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没有负责的部门或是负责人,在重大矿区安全事故中,没有负责人承担事故后果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油田矿区内部人员对消防安全意识的不重视。矿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对提高矿区内部人员消防责任心和各部门之间的监督管理有着很大的帮助。如果在一起重大矿区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了,能够最快速度的找到负责人,那么对矿区事故的控制速度,和事故后正常展开工作的速度有着显著的提高,是一项能够保障油田矿区的生产安全,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制度。

  油田矿区应为其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在日常的工作中容易产生易燃物品和易燃气体,油田矿区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相关部门所关注的焦点,而近几年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矿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矿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不断更新是必要的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建立责任机制,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保障油田矿区生产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使相关行业做到又好又快发展。

  [2]黄莺.公共建筑火灾风险评估及安全管理方法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

  党的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消防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单位,在构建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的和谐消防进程中,需要弘扬理性、文明执法。为了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消防部门自2009年开始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执法办案设施等方面全方位规范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随着消防行政执法力度的加大,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也引起了部分社会单位的异议,笔者认为问题的核心是消防行政执法理念问题,下面笔者将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入手,分析当前行政执法理念存在的问题以及转变执法理念的具体措施。

  最早提出法制主张的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他认为法治比人治理智和公正,比人治正确和高明,比人治稳定和可靠,并给法治下了定义:“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近代意义的“法治”就是从西方传入我国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念,消防领域的法治可以理解为两层含义:一是消防法律法规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是制定良好的法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是不容置疑的,仅以立法而论,1957年,国务院颁布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消防法规——《消防监督条例》。1984年,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同时国务院还制定了35个消防行政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和规章80余部,国家强制性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230 余部,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相配套,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规体系。尽管仍有一些消防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声音,但法律作为服务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进步的。总是先出现社会现象,才会出现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在消防领域也不例外,消防法律法规也是一个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完善、进步的过程。所以笔者认为消防领域的依法行政问题关键不在于消防法律法规本身,而是在消防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在具体运用消防法律法规的人是否具有法治理念。

  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秩序的维护只有也只能依靠人,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就是一句空话。培根有句名言说得好,“一次枉法裁判的罪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枉法裁判污染的是水源”。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方面基本上是消防领域的业务知识,培训了一大批消防业务精英,但在执法理念上的培训少之又少,导致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生搬硬套法律条款,而对立法的本意却很少去钻研。

  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不发生危险的情况下,社会单位看不到消防经费投入所产生的价值。在目前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仍然淡薄的形式下,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是靠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但消防部门的执法工作一定程度上与地方政府优先发展经济的理念相矛盾。消防部门做为一支地方部队,在消防执法往往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因其所处的位置不同,担负责任不同,这就决定了思维方式、目标定位、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加之一些企事业单位、市场经营者与地方政府关系好,从而导致某些地方领导将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立起来,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期改正等。其次个别地方领导,利用个人的地位与职务,在消防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打招呼,讲人情”。“以权代法,人治排斥法治”本身是封建特权思想和专制作风的余毒,它破坏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

  行政权本来是人们为公共利益而设置的,但当其被异化后,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腐败和行政权力滥用的情况便随之出现。有的消防监督部门虽然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但仍属于不正当行使职权,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违背了法律授权的宗旨。的本质在于执法者把法律授予自己的权力私化了,把严肃的执法行为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以致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和消防部队的形象和威信。不当行政的表现形式有:一是自由裁量随意。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案件办理人员随意裁量,但发现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按裁量标准量罚,随意量罚的违规操作现象仍然存在,对同类型的违法行为没有做到尺度一致的处罚,违背了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是对违法行为较轻的行为随意处罚。表现为在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较轻的违法行为,如一具灭火器失效,一个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疏散走道内堆放可以立即清除的杂物等违法行为,无论其性质是否严重和火灾危险性大小,动辄就处罚,甚至查封,违反了行政处罚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对它的彻底否定。消防行政执法的具体表现为:有的公安消防机构特别是有些基层消防科不能认真执行消防法规,该从严的不从严,对应该整改的火灾患不积极督促整改,姑息养患,放任不管。在处理问题上严格不够,放宽有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该停产的不停产,该关闭的不关闭,强调客观,依法监督困难。三是处理从宽。有的消防监督机构和人员对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处罚不适当。该处理的不处理,该从严的而从宽处理。如对有的违章建筑,火灾事故处理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或是雷声大、雨点小,一旦有人说情,不是不处理,就是降格处理,或者不了了之,民不举,官不纠。有的消防监督机构只是查查隐患,发发通知书,很少采取伤筋动骨的做法。四是执法不认真、不严肃。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在执法时不按监督程序办事,缺乏认真而严肃的态度,致使出现很多毗漏。

  目前公安消防部队行政执法队伍学历背景复杂,很多消防监督干部在从事消防监督工作以前,没有接受过法律知识教育,特别是行政法律知识非常缺乏,也就是说经过系统业务和法律培训的人为数甚少。如此的知识结构,必然造成对法律的立法目的和精神及法律条文理解的困难,从而影响依法行政。不能正确地解读法律,就不可能恰当地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政就只能是一句空话。要建设一只高素质的并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消防行政执法队伍,必须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支配权力的观念,纠正权力支配法律的错误思想。要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自觉将行政权严格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消防监督干部除要认真参加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之外,还要重点学习《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不仅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源头。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执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做好执法工作,必须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真心实意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始终不渝地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但在处罚消防违法行为过程中,有人往往觉得他们生活困难,值的同情,而使国家的行政法规得不到贯彻执行,恰恰是这一点却损害了绝大部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人们生活和工作的环境,破坏了正常的消防法律秩序。坚持法律至上实际上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法律至上才能依法行政。

  制定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公安机关合法、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只有严格按照裁量标准进行量罚,做到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对同一类违法主体实施的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适用的处罚种类应基本一致,处罚幅度应基本相当。可见裁量标准的执行与否,是消防依法行政的关键一环,只有严格执行裁量标准,才能真正做到消防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对实际消防行政执法活动中违规自由裁量的案件,要及时予以纠正、督改,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已签发的违规裁量的处罚案件,应定为劣质案件,对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全面推行消防行政公开,实行“阳光消防”。“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政府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共权力滥用的概率,有助于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良性互动,进而推动社会关系的和谐化。”要着力打造“阳光消防”,使消防部门各项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消防行政执法的社会公信力。不但要将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在消防网站和办事场所公开,设置消防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下载消防业务申报表格、查询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查询办事结果,为民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更要将每一个处罚案件、火灾调查、行政审批等具体执法信息在门户网站,从而使广大群众通过上网,就可以了解到相关业务办理情况,掌握消防动态信息,真正实现消防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

  责任行政原则是全部行政法产生的基础,是贯穿所有行政法规范的核心和基本精神。将行政活动置于责任行政的基础之上是行政法治的内在要求。消防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若违反法律规定、失职、越权、等,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行政法治。消防部门虽然建立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运行中很难执行到位。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没有责任制,没有权责一致,没有律人和律己的统一,依法行政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只有责任追究到位,才能消除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越权执法、推诿不作为等违规现象,消防依法行政才有保障。

  消防依法行政的关键和核心在于法治理念的养成。依法行政,是新形势对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必须加强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法治意识,加强对消防执法人员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消防执法在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中应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发展,也只有这样我们消防部门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3]海,繆晶.浅析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EB].中国消防视频网,2010.

  转型时期的重组改制给企业专职消防队党建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造成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化制度的过程中,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的地位如何定位、作用怎样发挥,众说纷纭:一是“取消说”。有人认为企业专职消防队驻防比较分散,党的基层组织应随住地管理。理由是战线长、距离远、传递信息慢,不利于管理。二是“合并说”。有人认为企业专制消防队以保卫企业安全生产为第一目标,它的一切活动都应围绕这个目标进行,行政党务领导职能可以合并。三是“对立说”。即把党建工作与消防工作对立起来。四是“多余说”。即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认为在专制消防队里设党组织多此一举。

  一是摆正位置难。对改制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认识上还有不少误区,如认为是削弱党的领导,企业专职消防队党建工作变“矮”了;或认为是只要监督,不要保证,党组织职责变“瘦”了,或认为重大问题由行政决策,党组织变“虚”了,等等。在这些思想影响下,企业专职消防队党建工作呈现弱化倾向,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是参与决策难。主要表现在:企业改制后,如何从制度上保证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有的怕参与过多被误为“越位”,因而造成参与“不到位”;有的自身参与的能力和水平不适应,参与不到“点子”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削弱党组织在消防工作中的影响和作用。

  三是监督难。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同本单位利益、效益密切相联,在很多情况下,都要求在维护本单位自身利益情况下去保证、去监督,然而,被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单位行政领导,党委领导和行政领导同处一个级别上,而且行政领导又处于权力中心、是有实力的“一把手”,因而对同级实施监督客观上存在着很大难度。

  四是开展活动难。改制后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意识和员工追求个人物质利益意识的增强,使得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的思想教育和活动的吸引力呈下降的趋势。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开展活动缺乏必要的经费保证,仅靠党、工、团成员上缴的经费是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为消防工作服务的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

  面对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变化带来的不适应,企业专职消防队党建工作存在二个错误认识倾向;一是党组织作用发挥上的“放任”倾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是利益性经济,这一特点决定了市场协调资源配置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从而迫切要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组织方式与之相适应。然而,党组织的软弱涣散,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不过组织生活,制度建设是空白,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企业的不断改制、重组,发展到什么程度仍在进一步观望,因此,思想上消极颓废,行动上被动等待。二是党组织建设上的“弱化”倾向。一些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缺少执政意识,对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信心不足。每年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不如选出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有吸引力。有的党组织长期不发展党员,有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有的党组织的学习制度流于形式。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企业专职消防队党建工作的基础,也不利于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更不利于党员行使自身权利和义务,党员的先进性难以体现和发挥,导致了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战斗力的弱化,党员形象的退化。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与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可见,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是明确的,但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一些关键环节和具体途径上,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制度作保证。有些单位不太重视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表决方式等方面缺乏具体制度性规定,也缺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制度。在领导方法上,重视纵向交流,轻视平等对话;重视行政命令,轻视民主协商;重视开会布置工作,轻视调查研究督促检查;重视被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轻视积极的创造和经验的总结、规律的探寻;重视对上级负责,轻视对下级和人民群众负责。在党风廉政建设方式方法上,停留于几十年一贯制的学习、教育、整风、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对综合运用制度的、法纪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不够,在一些单位,家长制、等级制、特权制、、宗派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思想作风问题依然存在。

  形象就是导向,形象就是方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这些深刻变化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然而,在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中,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滋长,、盛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重,、贪图享乐现象蔓延,有些干部独断专行,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革命意志衰退,经受不住权力、美色、金钱的考验。这些问题的存在,有损党组织的形象,甚至失去民心,动摇党在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执政基础。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一是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什么人”的问题,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领导干部要“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为民”不放松,真正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解决好“参加革命为什么,在领导岗位上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的问题。二是没有真正解决好“靠什么人”的问题,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领导干部要从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高度,始终不渝地依靠人民群众,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相信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的事业的观点不能变,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维护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把职工群众作为改革的依靠力量而不能作为改革的对象,尊重职工群众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创造精神的思想不能变,和广大职工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传统不能变,关心职工群众生活、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原则不能变。三是没有真正解决好“怕什么人”的问题,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倾听好、吸纳好、改进好。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民心作为一杆秤,检验是否代表了最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是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专门作出决定,强调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科学执政、长期执政为目标,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五种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企业专职消防队党建是国企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应对和操作,既应有理论思维,又应有具体的设计,当前,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的建设工作,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按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的建设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中,保持自身先进性与联系群众广泛性的辩证统一,完成根本任务与实践根本宗旨的辩证统一,继承优良传统与不断创新的辩证统一,为新时期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党建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

  1、坚持用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头脑。坚持理论灌输,用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一党员思想。当前,特别要抓好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思想文化和道德水准。

  2、始终把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作为重点。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既熟悉和掌握现代消防技术又具有无产阶级世界观的优秀领导者和管理者。选拔、培养干部的标准要重视革命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知识化、专业化方面,要促使更多的干部熟悉现代消防科技知识,具备使用信息咨询工具特别是网上操作的能力,有计划地加强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消防科技知识培训。

  要围绕“参与”做文章。提高参与决策的有效性,是新形势下党组织面临的新课题,提高参与决策的有效性,重在发挥“三个作用”,体现“参与有为”;实现“三个保证”,确保“参与有位”。

  所谓“三个作用”是指:第一,定向把关作用。企业专职消防队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内部的重大改革举措,如机构设置调整、劳动、人事、工资的改革,重大规章制度的出台、修订和废除,干部的培养、考察、推荐和任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定,等等方面。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都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的调研和论证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定向把关的作用。第二,监督协调作用。主要是上述各项重大决策一经作出付诸实施后,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就要名副其实的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按照决策的方案监督贯彻落实,不变形走样,维护决策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反馈实施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人或继续执行或适时进行调整。另一方面,要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进行内外协调和上下沟通,帮助化解矛盾,排除各种障碍,推动决策产生效益。应该说,作为企业专职消防队的一级党组织,以组织行为开展工作,在这方面的能量是巨大的,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的权威优势。第三,教育引导作用。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中,都有发挥教育引导作用之必要。这种作用,不仅仅是表现对所属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职工要进行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艰苦创业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等方面,提高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模范地遵纪守法,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培育自己的企业文化;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要引导企业专职消防队走正路,树形象,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所负有使命。

  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要在上述三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体现“参与有为”,必须要有相应的基本条件和措施来保证“参与有位”。

  一是组织保证。就是指党政领导成员实行交叉任职,“双向进入”,即在“源头”上保证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如果把党委排除在决策层之外,政治核心作用只能是一句空话。当然,交叉任职者,都必须具备相应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实际能力,不然,“参与”也会流于形式。除了决策体系之外,还要加大监督体系的党组织参与力度。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长远意义上讲,监督权更富有现代化的政治色彩。

  二是制度保证。根据国有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的实践经验看,结合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特点,要提高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有效性,必须有一套科学完整的规章制度作保证,使之操作规范具体,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当然,有了制度还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克服怕麻烦的思想,使党组织参与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素质保证。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提高和增强参与的有效性,关键在于党委一班人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学习和掌握消防专业知识,使党务工作和消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素质和能力上避免“两张皮”的问题发生。担任行政领导的党委成员,也要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提高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信念和方向,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虚怀若谷,认真吸纳党委的决策建议,积极支持党委围绕决策开展的各项参与工作。

  1、在决策中要强化党组织的“核心”意识。党组织在企业专职消防队中的政治核心不能动摇。企业改革后,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变“配角”为“主角”,关键是参与单位重大问题决策。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应树立“不参与单位决策就是失职”的观念,增强参与决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在工作思维上要强化党组织的“主动”意识。企业专职消防队党组织要坚持把党建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兴消树人上。在工作中,既要重视抓好对党员的教育,也要重视对职工的教育。在教育中,既重视从理论上培养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重视有效利用活动载体开展工作,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人,营造学习的氛围;坚持用党员标准规范人,营造争做合格党员的氛围;坚持用工作目标激励人,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坚持用典型鼓舞人,营造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氛围。

  3、在职能上要强化党组织的“监督协调”意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正确处理党组织与消防行政的关系,加强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大力推行队务公开,坚持民主管理制度,让职工“知消防情、议消防政、务消防事、监消防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逐渐增强,随之消防设备运行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消防设备投入运行后,而对于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往往却被人们忽视,随着时间的推移,消防设备出现老化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若没有及时对消防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则可能造成消防设备无法运行,一旦发生火灾时,便会造成惨重的损失。因此,在防工作中必须把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是作为一个重点,因此针对消防设备开展的管控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确保火灾情况下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受到伤害是消防单位管理机构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消防单位针对消防工作开展安全管控活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防止灾情的出现是开展消防安全管控活动的关键意义,以此降低火灾的发生机率,保障人们的活动区域安全。

  在上个世纪中后期,对于消防安全工作国家相关机构已出台了多项规定,虽说各项规定都置定的非常周密,但依然存在很多不利的现象,导致该现象的原因较多,针对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来讲,无论怎样做好规范,如果不能做好与之相关的管控活动,发生火灾时必然不能及时有效的消除灾害,这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在消防设备运行管理中开展管控活动至关重要。

  消防管控活动中存在的不利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大多数单位根本不了解消防设备装置的运作模式,一旦出现问题只能寻求代修单位的帮助,这样不利于消防设备的维护;二是一些单位为了节省资金,能省则省,对于装置的管控没有明确规定,导致装置的管控非常的混乱;三是一些单位缺乏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意识,只是做好了表面的安检工作,实际上对消防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没落到实处;四是对于管控活动缺少专门的管理者,没有注重培养员工队伍,也没有对消防设备的具体操作、使用方式未开展专门的培训工作。

  相关工作人员在管控工作中对消防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指标内容必须要有准确了解和掌控。这就需要切实提高自身认识水平,要了解消防设备不同装置和管道的布局,除了要了解其装置特征以外,还要熟悉其运作模式。通常室内消防设备主要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所以,为确保排除消防设备存在潜在的不利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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