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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新闻网1月19日讯春节前后,晋江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三组检查人员前往各渔业镇开展渔业安全消防大检查,全力防范化解渔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春节期间和岁末年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检查组重点加强对港内、码头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巡查力度,及早发现、处置违规操作行为,防止因明火、油漆混合作业等引发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检查组还对码头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测试,对渔船机舱、厨房、起居室等火灾易发地点的消防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部分渔船存在电线等隐患问题,现场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责令其立即整改,未能立即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检查组督促船东船长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配齐配全消防设施设备。
1月18日,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深沪渔港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艘渔船正在进行渔船修补明火作业,渔船实际经营人在现场,作业区周边未配备灭火器、水桶等应急安全设施。经调查,该艘渔船未向渔港监督机构提交明火作业申请。
该当事人未经批准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据法条规定,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执法机关提醒,广大渔民一定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船主作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明火作业现场管理,做好应急消防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明火作业前应及时向渔港监督机构提出申请,未获批准之前不得明火作业。
据悉,截至目前,现场督查检查渔业企业(单位)161家,排查隐患数34处,已全部整改;查处并立案3家。
“当前渔业生产进入关键期,海上交通繁忙,渔港内渔船聚集,渔业安全消防形势复杂严峻。”晋江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设备,加强值班轮守,常态化巡查渔港渔船,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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