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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场监管、城建部门开展全市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3月11日,洪山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与质检单位人员一道先后到洪山区德成国贸中心和光谷ONE39等单位检查消防产品。
“如果火灾发生的时候,灭火器抗压能力异常,或者里面装的是劣质干粉,就会影响灭火效果。”
消防监督员一边科普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一边检查单位内配备的消防装备器材,查看产品的检验报告及3C质量认证证书。
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验市场准入资料和产品质量,逐一核对消防产品的外观、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家,并随机抽取两扇防火门交由质检单位检查。
3月14日,江汉消防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七鲜连锁超市、万影汇影城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检查。
重点核查单位是否按照获得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规格型号组织生产,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现场手机二维码扫描和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核对各种消防产品“身份证”标识。
如果您想查询自己购买的消防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可登录“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网址)查询,核对所购买的消防产品是否属于网站上备案的产品,凡有备案的产品一般都为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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